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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文哲以7000萬元新臺幣二度交保獲釋 臺檢方將再提抗告

2024-12-31 15:19:00
來源:中國臺灣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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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國臺灣網(wǎng)12月31日訊 據(jù)臺媒報道,臺灣民眾黨主席、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,臺北地方法院29日二度裁定交保,保釋金從原本的3000萬元新臺幣提高到7000萬元新臺幣。完成交保手續(xù)后,柯文哲30日下午離開法院。臺北地檢署當(dāng)天下午證實,將再次提出抗告。
  報道指出,臺北地檢署本月26日以收賄、圖利等罪嫌疑起訴柯文哲等人,并對柯文哲求刑合計28年6個月。臺北地方法院27日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新臺幣交保,并限制出境、出海、住居。臺北地檢署不服判決提出抗告。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,發(fā)回臺北地方法院重審。
  29日,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元新臺幣二度交保,除原本的境管限制外,還需接受電子監(jiān)控,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,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、證人行為。
  30日下午,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抵達法院繳納保釋金完成交保手續(xù)。隨后柯文哲與妻子在民眾黨員陪同下步出法院,兩人全程都未發(fā)一語,在場外柯文哲支持者的吶喊聲援下,乘車離開。
  臺媒報道,民眾黨籍民代張啟楷稍早在法院說明柯文哲保釋金籌款來源,表示是陳佩琪申請解凍一部分款項及解約定存,外加黨團人員群策群力所籌得。
  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、中國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(yīng)曉薇、臺北市長辦公室前主任李文宗,也分別以1億元新臺幣、3000萬元新臺幣和2000萬元新臺幣完成二度交保。沈慶京3人也均須接受電子監(jiān)控。
  臺北地檢署30日下午5時20分收到法院裁定書,表示仍認為該案被告有勾串、滅證之虞,有繼續(xù)羈押必要,將再度提出抗告。(編輯/李杰)
[責(zé)任編輯:李杰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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